借别人钱有借条不还怎么办
有借条但对方不还钱,可按以下步骤维权:首先,与借款人协商,要求其履行还款义务,保留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协商证据。若协商无果,可考虑发送催款函,正式催告还款。若催款函仍未起效,可走法律途径。准备好起诉状、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能证明借款事实和金额的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后会开庭审理,若胜诉,对方需按判决还款。若对方不履行判决,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查询、冻结、划拨其财产,甚至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借别人钱有转账记录可以起诉吗
仅靠转账记录起诉存在一定风险。转账记录可作为借款关系存在的初步证据,但证明力相对有限。 首先要确定转账性质是否为借款。若对方抗辩转账是其他债务或赠与等,需进一步举证。比如有借款合意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证明双方就借款金额、用途、还款时间等有明确约定;或者有证人证言等辅助证据。 若能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借款事实存在,起诉就有较大胜诉可能。起诉时要准备好起诉状、转账记录等证据,向有管辖权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证据审理判决。若判决后对方不履行,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强制执行。
借别人钱有借条很多年了还能要回来吗
首先,要看借条是否约定了还款期限。若约定了还款期限,诉讼时效是三年,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很多年过去,可能已过诉讼时效。 但即便过了诉讼时效,借条本身的债权债务关系依然存在。如果对方自愿还款,法律并不禁止。若对方以诉讼时效抗辩,法院一般不再支持债权人要求强制还款的诉求。 若借条未约定还款期限,债权人可随时要求还款,但要给对方合理准备时间。在此情况下,多年后要求还款通常是可行的。 建议你查看借条具体内容,分析时效情况,再考虑通过协商、发函等方式尝试催款,必要时可咨询专业律师,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通过诉讼主张权利。
当面临借别人钱有借条但对方不还的情况时,首先要明确借条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凭证。若协商无果,可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比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偿还借款本金及可能产生的利息。在诉讼过程中,要准备好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相关证据,以增强胜诉几率。
西安碑林的源头可追溯至唐代立于帝都长安城务本坊国子监内的《石台孝经》、《开成石经》。唐天祐元年(904年),长安驻守韩建缩建长安城,将原存务本坊国子监内的一部分石经迁至唐尚书省附近的文宣王庙(今西安社会路一带)。后梁开平三年至乾化四年(909年—914年),长安驻守刘鄩接受幕吏尹玉羽建议将其余石经迁至唐尚书省之西隅(今西安社会路一带)。北宋景祐二年(1035年),范雍在唐尚书省西隅附近建立京兆府学;元丰三年(1080年),吕大防将文庙和府学的一部分迁至西安碑林现址;元祐二年(1087),陕西转运副使吕大忠因看到保存在唐尚书省之西隅的石经“地杂民居,其处洼下”,遂将石经及其他唐宋碑刻徙至“府学之北墉”;崇宁二年(1103),虞策知永兴军时将府学彻底迁至“府城之东南隅”即西安碑林现址,并进行了修建和改造。至此,府学、文庙与碑林同在一地,即今西安碑林所在地。金正隆五年(1160年),河中府同知府尹耶律隆和陕西东路转运副使周维甫对碑林进行了修葺。